318學生佔據立法院,抗議國民黨違反民主程序,不顧臺灣人民死活,強渡關山,以不入流的手段,硬要通過服貿。究竟服貿的內容是什麼?對臺灣的未來,有何影響?特別上網搜尋服貿的內容,看了附件一 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中開放項目和市場開放承諾表令人膽顫心驚,未來大批中國人可在服貿保護傘下假借在臺灣開公司移民臺灣,在臺灣毫無限制的設立商業據點。馬政府說服貿"利多於弊",的確,對財團利多,小老百姓準備坐以待斃吧!

如果你和我一樣原本不瞭解服貿的內容,建議你趕快上網google附件一 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這關係身為臺灣人的你我和下一代的未來。當然,如果你自認是中國人則可以不予理會本文。

 

"市場開放承諾"部分內容

(1)沒有限制。

(2)沒有限制。

(3)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電腦及其相關服務。

(4)除有關下列各類自然人之進入臺灣及短期停留措施外,不予承諾:

i.商業訪客進入臺灣停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商業訪客係指為參加商務會議、商務談判、籌建商業據點或其他類似活動,而在臺灣停留的自然人,且停留期間未接受來自臺灣方面支付的酬勞,亦未對大眾從事直接銷售的活動。)

ii.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進入臺灣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惟可申請展延,每次不得逾三年,且展延次數無限制。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係指被其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的法人僱用滿一年,透過在臺灣設立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以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或專家身分,短期進入臺灣以提供服務的自然人。

「負責人」係指董事、總經理、分公司經理或經董事會授權得代表公司的部門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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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雲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