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將孩子送到學校學習,校方有義務與責任維持校園秩序與學生安全,營造一個良好的受教環境,讓孩子能安心的在學校成長。然而在注重人權的今日,如何在維護校園安全與教學秩序並兼顧學生的隱私權之間取得平衡點,筆者建議可從積極性的預防與技巧性處理兩方面著手。


        積極性的預防包括:一、學校應對學校所訂之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校規、禁止攜帶到校的物品等相關資訊,透過學生朝會向學生宣導,並做成書面通知告知家長。二、學務處應定期或不定期舉行全校性之安全檢查,檢查時請學生自己把書包、手提袋與抽屜裡的東西放到桌上,再交由老師檢查。筆者服務之學校,在最近一次安全檢查中,赫然發現學生帶彈弓到校,為避免學生在把玩中勿傷他人,隨即請級任老師暫時保管,待放學時再交由學生或家長領回,並在聯絡簿上提醒家長勿讓孩子帶危險玩具到校。三、隨時就校園安全之相關新聞事件與學生討論,作機會教育,建立遵守學校規範的正確態度與習慣。


        在眾目睽睽之下被當作嫌疑人而搜索書包,的確是ㄧ件令人難堪與不舒服的事。除非有具體證據,筆者認為教師不宜任意搜索特定學生之書包。若有合理懷疑,可先單獨約談學生試探性詢問,而有進行安全檢查之必要時,須充分告知學生檢查的理由,並在第三人陪同下,進行檢查。


        民主法治時代,學生必須學習遵守學校規範,不帶違禁品到校,對於學校基於維護校園安全考量所做的必要性預防措施,家長與學生應以平常心看待。校方則應充分公開學校的許多訊息與規定讓學生與家長了解,在處理事情的技巧與態度上,也應盡量尊重學生的尊嚴與隱私權,在彼此互敬互重之下,方能創造親、師、生三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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